审 计 通 知 书
内建院审通(2023)2号
关于开展学校伙食科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的通知
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后勤管理处:
根据《 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学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自2023年12月14日起,对学校伙食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
一、审计范围及期间
截止2023年11月30日 伙食科财务收支情况。
二、审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 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
三、审计方式
本次审计为就地与送达审计相结合。
四、审计时间
2023 年 12月14 日至12月30日
五、审计内容
本次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学院伙食科截至2023年11月30日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重点如下:
1、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是否健全合理,是否有效执行。
2、收入是否合法、真实,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和入账,有无坐收坐支情况,有无截留情况。
3、支出是否合法、真实,是否符合国家财会制度和学院有关管理规定。
4、有无侵占、挪用、私分资金和套取现金等问题。
5、往来款项是否定期核对和催还,有无相关记录。
7、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有无差额,是否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是否定期对银行存款进行检查,银行帐户开立、注销是否符合规定。
8、确认固定资产入帐依据,确认固定资产入帐数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实地统计盘点数量,最后核实清楚固定资产数量和现状。
9、 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联系人:何勇
联系电话: 0471-6609877
审计处
2023 年12月14日
附件:1、审计工作纪律
2、被审计部门提供文件资料目录
附件一
审计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部门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部门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部门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部门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部门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部门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部门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附件二
被审计部门提供文件资料目录
学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本次审计工作部署及资产交接的会议纪要。
3、伙食科简介,包括开业开户开卡使用及清卡等情况,
4、伙食科管理内控制度。
5、开业至审计基准日的2023年11月30日止年度会计报表,银行对账单,会计凭证备查使用。
6、存货盘点表、固定资产盘点表、盘盈/盘亏的说明
7、截止审计基准日2023年11月30日止的纸质会计账账簿。
上一条: 工程项目跟踪及结算审计询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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