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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伙食科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4    作者:     来源:     点击:

 内建院审通(2023)2

                                                                              


关于开展学校伙食科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的通知

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后勤管理处

根据《 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学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自2023年1214日起,对学校伙食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

一、审计范围及期间

截止2023年11月30日 伙食科财务收支情况

二、审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 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

三、审计方式

本次审计为就地与送达审计相结合。

四、审计时间

2023 年 1214 12月30日

审计内容

本次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学院伙食截至202311月30日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重点如下:

1、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是否健全合理,是否有效执行。

2、收入是否合法、真实,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和入账,有无坐收坐支情况,有无截留情况。

3、支出是否合法、真实,是否符合国家财会制度和学院有关管理规定。

4、有无侵占、挪用、私分资金和套取现金等问题。

5、往来款项是否定期核对和催还,有无相关记录。

7、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有无差额,是否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是否定期对银行存款进行检查,银行帐户开立、注销是否符合规定。

8、确认固定资产入帐依据,确认固定资产入帐数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实地统计盘点数量,最后核实清楚固定资产数量和现状。

9、 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联系人:何勇

联系电话: 0471-6609877

审计处

2023 年1214

附件:1、审计工作纪律

2、被审计部门提供文件资料目录


附件一

审计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部门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部门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部门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部门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部门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部门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部门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附件二

被审计部门提供文件资料目录

  1. 学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本次审计工作部署及资产交接的会议纪要。

    3、伙食科简介,包括开业开户开卡使用及清卡等情况,

    4、伙食科管理内控制度。

    5、开业至审计基准日的2023年11月30日止年度会计报表,银行对账单,会计凭证备查使用。

    6、存货盘点表、固定资产盘点表、盘盈/盘亏的说明

    7、截止审计基准日2023年11月30日止的纸质会计账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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