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为加强党员之间的沟通交流,融洽党员之间的关系,增进党员之间的团结和谐,发挥好部门的战斗堡垒作用,制订本制度。
一、结合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谈话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二、谈心谈话内容主要围绕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三、谈心谈话对象主要分为四个方面: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谈心谈话。
四、谈心谈话活动要普遍开展。党员要主动与困难群众、离退休职工、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和先进模范谈心交心,通过谈心谈话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每位党员每年主动发起谈心谈话不少于5人次。
五、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每月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每年与党员、群众普遍谈心不少于1次。
六、谈心谈话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七、谈心谈话活动要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同时要做到七个必谈:一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二是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极改进;三是工作生活有困难的必谈,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四是与人有矛盾摩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五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六是家庭有重大变故时必谈。七是职务调整时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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