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委员们的共同努力下,积极行使权力,致力于规范学校学术管理,不断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5号)和《 章程》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履职尽责,现召开本年度学术委员会工作会议。
一、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银花副校长做2022年度学术委员会工作总结
本年度的工作包含审议专业建设规划、科学研究等重大学术规划,审议专业协同创新机制的建设方案,审议专业资源的配置方案等。具体包括:
1、审核《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8项科研管理系列制度。
2、完成“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人才发展项目”中“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2个项目的申报评审。
3、完成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等12个专业的中高本“贯通培养试点”评审。
4、完成智能建造技术等4个新专业申报评审。
5、完成《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等9门课程的课程思政申报及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评审。
6、完成“专创融合”课程建设办法、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教材管理建设办法等4个项目的评审。
二、科技处处长白松楠宣读 学术委员会章程并提请委员表决
科技处处长白松楠宣读了 学术委员会章程,委员表决通过章程,详见下图。
三、党委副书记、校长牛建刚做工作部署
党委副书记、校长牛建刚做总结发言,并指出,2023年学术委员会将充分发挥学术指导作用,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继续严格按照《 学术委员会章程》履行职责,旨在发扬学术民主,在专业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人才引进、职称评聘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2、召开不少于2次全体会议,审议学校发展议题。
3、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学术权威作用,指导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4、按照章程,适时开展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术委员会应进一步贯彻党和国家的重大教育方针,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议事履职能力,依法依规行使职权,以新的精神状态攻坚克难,以新的战略思维谋篇布局,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路径,助推学校高质量发展。
学术委员会
202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