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分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分会“对外交流合作课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校内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立项课题应践行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以及中外人文发展战略,体现我区职业教育发展的主体方向和现实需求,积极对接现代先进教育思想和创新教育教学理念,提升中华文化的影响力和国际传播力,凝聚多方共识,加强合作沟通,拓展人文融合领域,努力形成更加开放、包容、平等、多元的国际教育合作体系,推动自治区对外交流事业迈上新台阶。
二、选题要求
(一)国际合作项目(课题)类型
1.经各理事单位批准,与国外科研机构、高校、职业院校等建立的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
2.经各理事单位批准,各会员单位有关机构、学科带头人以及骨干教师发起的国际交流、教育教学、教师能力提升、学生交流等项目研究。
3.由各理事单位提出的具有交流合作内容、得到国外积极响应的国际合作项目。
4.有国外科研机构或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参与的国际交流课题项目。
5.以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或地区为主要导向的国际交流合作课题项目。
6.各理事单位外籍学生在教师的组织指导下利用学校现有条件进行的课题项目。
7.对外汉语教学、双语教学等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选题范围
1.一带一路”背景下高职院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发展前景与规划;
2.国际交流合作研究前沿、动态与趋势;
3.“中文+”职业技能标准输出;
4.对外汉语等教学理论与教学方法、手段相关研究;
5.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平台的打造与建设;
6.中外合作办学的深层思考;
7.海外短期游学项目的效果评估与提升策略;
8.新时期教师国际化视野与综合素养提升;
9.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的教育研究等相关领域交流合作,服务教育对外开放工作格局;
10.疫情防控形势下教师培训的形式拓展与效果提升等。
具体课题申报题目可参照以上选题范围或依据各校对外交流合作实际自行拟定。
三、申报条件
课题申报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为高校英语等语言一线教师、教学管理者、学术和科研骨干、或从事外事管理、合作办学等对外交流合作相关业务管理者和教师(具有海外工作、留学、研修经历优先)。
(二)工作年限在 5 年以上。
(三)具有带领科研团队开展课题研究的能力。
(四)每位申请人只能申报 1 个项目。
(五)此专项课题仅限于自治区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分会理事单位申报,各院校每年申报数量不得超过 3 项。
四、审核监督
项目实施监督:项目立项审核将采取双盲评审方式进行。本年度各课题的立项申报审核、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均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分会负责监督落实完成。各项获批立项课题的相关材料报送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分会秘书处备案。
五、材料报送
各部门于 2022 年 2 月 21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对外交流合作课题”申请书》一式二份,《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对外交流合作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五份,课题初审意见表一份,汇总表一份。
联 系 人:王颖
电 话:15849158230
电子邮箱:nmgjykjc@163.com
附件:1.2022 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对外交流合作课题"立项申报书
2.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对外交流合作课题”项目申请评审书
3.课题初审意见表
4.汇总表
科技处
2022 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