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语言工作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语委科研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等文件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校内申报,申报要求和条件详见附件1。校内截止日期:2021年8月20日,纸质版材料(申报书、初审意见表、汇总表)交至科技处,电子版(申报书、汇总表)发送至邮箱nmgjykjc@163.com。
联系人:王颖 15849158230
附件:1.转发国家语委科研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等文件的通知
2.初审意见表
3.汇总表
4. 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处
202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