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建院后勤字[2020] 3号
关于做好开学前学校餐饮服务中心各承租商及各档口、物业服务公司、校园商业网点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学校餐饮服务中心各承租商及各档口、物业服务公司、校园商业网点全体从业人员:
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管理,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切实把全校疫情防控工作和师生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强化各归口管理部门的阵地意识,做到严防死守。根据目前疫情防控情况,在学校没有确定具体开学日期之前,考虑学校食堂、物业服务公司、校园商业网点的服务特点和特殊性,现将各服务部门从业人员在返校前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从业人员2月15日开始不再离开呼市市区,等待返校工作通知;
二、假期在呼市市区以外的从业人员务必于2月16日前返回呼市,在家自行隔离满14天方可返校工作;并向学校报送居住社区的隔离证明书。
三、2月16日前不能返回呼市的从业人员要及时向本部门、本单位说明情况,做好登记;
四、按要求进行医学隔离观察的从业人员,隔离期满后,持《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返校工作;
五、从2月16日开始,后勤管理处各科室负责人要对自己分管的食堂、物业服务公司、校园商业网点做好所有从业人员登记,实行每日健康报告制度,并于每天下午16点前通过微信方式将本单位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状况报后勤管理处杜睿,为开学前返校工作做准备;
六、学校餐饮服务中心各承租商及各档口、物业服务公司、校园商业网点要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疫情防控教育,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养成健康生活习惯,注重个人卫生和饮食习惯,提升自我防护能力。并积极准备好所属员工返校工作后疫情防控所需的各类物品。
特此通知,各服务部门必须严格按此通知规定执行,确保学校防疫工作落到实处。
后勤管理处
2020年2月12日